2018年8月2日 星期四

遊學市場的蓬勃發展為學生學習提供了更為多樣的途徑,到底什麼是真正的遊學?遊學市場應該由誰來監管?

  隨著國人家庭收入的增加,教育觀念的轉變,各種機構和個人組織的遊學活動日益火爆起來。巨大的市場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其中。其中一部分人打著「傳統文化遊學」的旗號,帶著學生穿梭在各種宮殿樓閣、佛寺道觀、名山大川中;也有一些機構採用營地教學的形式,比如「中國通史」夏令營、「儒家經典誦讀」學習營等,內容不一,形式多樣。

  遊學市場的蓬勃發展為學生學習提供了更為多樣的途徑,有利於打通課堂內外,學以致用。但也應該看到,表面熱鬧的遊學背後實際隱藏著諸多問題:比如,組織機構魚龍混雜;行業標準模糊,部分機構的宣傳與實際不相符;價格沒有監管,消費者和組織者之間權責不明。此外,游和學概念不清,遊學往往變成了吃喝玩樂、遊山玩水;或者名之為學,卻沒有明確的學習目標和學習方法指導。所謂的任務驅動式、研究型學習,也只不過是老師在充當搜索工具的「搬運工」。僅僅「搬運」也就罷了,更令人擔憂的是,自媒體時代的網路信息真假參半,缺乏辨別能力的學生很容易被錯誤知識引入歧途。比如,一些老師甚至將唐三彩定義為古人房間里的裝飾品。這些問題讓遊學活動的價值大打折扣。

  到底什麼是真正的遊學?遊學市場應該由誰來監管?我們不妨分析一下古人以及今人遊學的特點,也許能從中找到答案。

  「遊學」二字在先秦典籍中已經出現。《韓非子·五蠹》中說:「是故服事者簡其業,而遊學者日眾,是世之所以亂也。」其中的遊學是指遊俠和儒生。後來的《史記·春申君列傳》中說:「(春申君)遊學博聞,事楚頃襄王。頃襄王以歇為辯,使於秦。」這裏的遊學指的是離開本鄉到外地求學。這種以求知為手段,到外地學習的行為方式和今日我們的遊學約略相似。

  到了漢代,遠赴他鄉遊學從鴻儒、耆宿問道的風氣更盛。據《後漢書·李固傳》記載:「固……少好學,常步行尋師,不遠千里。遂究覽墳籍,結交英賢。」明朝宋濂在《送東陽馬生序》中也說自己「既加冠,益慕聖賢之道,又患無碩師、名人與游,嘗趨百裡外,從鄉之先達執經叩問」。可見,古人遊學側重的是尋訪師友,切磋學問。在此基礎上,通過觀覽自然山水、文化勝跡,從中領悟天地之道,涵養精神,明性見理。

  今則不然,在旅遊業蓬勃發展的背景下,傳統文化遊學更加凸顯了旅遊、遊覽的意味。為了吸引消費者,組織方往往選擇「好玩的景點+特產購物+品嘗美食+學習展示」的模式,名之為遊學,實則游大於學,甚至基本不學。

  參照古人經驗,可以部分解決現在的遊學模式問題。也就是說,當下遊學應該以增長知識、提升境界為目的,要學大於游。這是根本方向,我們必須嚴格把握,否則就失去了遊學的真正意義。為此,教育主管部門應該監管審核組織方的資質以及遊學目的、遊學內容。為了保證遊學質量,還可以引進相關學術資源,比如來自文學、考古、建築等專業的學者,由他們在遊學內容、研究方法、研究過程、研究成果等方面進行把關。對於領隊老師,務必要開展相關培訓,並持證上崗。這一點在國際上已經有先例,比如,美國夏令營協會就承擔著全美夏令營項目的認證、宣傳、管理等職能。針對每個夏令營活動,協會都會開展前期的效果、安全等方面的專業論證,對承辦方資質、從業人員資格進行審查。對於遊學結果及滿意度,應該不定期進行抽樣調查,並作為審核遊學資質的參考標準。只有這樣,才可能做到游有方、學有得。

  除教育部門外,旅遊、工商管理等相關部門亦應介入,因為遊學本身就是教育和旅遊交叉的行業,既是教育行為,也是商業行為。教育部門承擔備案審查、內容監督、規範引導的責任,而工商管理和旅遊部門則要對組織方進行註冊、年檢。同時要制定遊學合同的規範文本,每次遊學前都需要簽訂遊學合同,明確組織方和消費方的權利和義務。比如,合同中應該涵蓋遊學學習目標、學習結果的條文,這有利於消費方理性選擇,同時也有利於對組織方的遊學效果進行監督。

  讀萬卷書,行萬里路,學在前,行在後。遊學市場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消費者的理性消費,更離不開相關部門的有效監管、合理引導。在借鑒古人遊學智慧的基礎上,融合當今市場經濟的一些管理方法,我們的遊學才能更純粹一些。(作者:王海興;來源:光明日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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